民事-建设工程案例
某工程有限公司,因在基坑施工中出现塌方事故,被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索要赔偿款300余万,并且拒绝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本息合计300余万元,孙律师接受该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后,认真了解案情,锲而不舍地到相关政府部门调取证据,进而发现形成该塌方事故原因不在被告,且原告的经济损失证据不充分等代理意见,通过两个诉讼,经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三个程序,最终赢得了诉讼,法院驳回了开发商的全部赔偿请求,并支持了该工程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本息的诉请。
辽宁鸿品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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